有人生来该走在阳光下,他要活着,只是希望还能有和他们再见的一天。
冬去春来,花谢花开。一年又一年,丁野长得越来越好看,镇上追求他的人亦排起了长队,有学生有混混,有男有女。
丁野跟着一队人靠收租生活,逐渐在双河崭露头角,与之一道传出来的,还有他的凶名。
丁野没去上学,白天他在外头跑,晚上回到家褪去一身锋利的伪装,用最认真的态度坐在灯下看书、写字。
丁野练就了一手非常漂亮的好字,他常以此自豪,也幻想着未来的某一天,能再次从那人眼中看到崇拜。
他想过许多种与程家两兄弟重逢的情形。
最有可能的一种是,两兄弟功成名就,衣锦还乡,可能带着老婆孩子,那时他或许三十,或许五十,抑或许老得走不动路了,但幸好会有着那一天,他总是期待着那一天。
只是他没想到那一天来得那样快。
那是在飞雪隆冬的夜里,他推开院门。
“阿野,麻烦你了。”
丁野看着面前那熟悉却又陌生的小小少年,死去已久的心脏忽然活了过来,在冬夜里震耳欲聋地跳动着,却在看到男孩陌生的眼神时猛地一紧。
程说。声音堵在喉咙里出不去。
程说……
……他忽然很想再听听程说叫自己“哥”。
丁野用尽浑身力气让自己平静下来,伸出手,将男孩牵进门,像许多年前一样。
那年丁野快要18岁,上天提前送了他最好的成人礼物。
丁野一杆清台,众人还沉浸在震惊中没反应过来,丁野却失去了兴致似的,把杆子递给最先给他打招呼的那人:“你们玩吧。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