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姝不高兴,那人只顾着索吻,她百无聊赖,捧着他的脑袋,像摸小狗那样,轻抚他乌发。
兰姝与他亲近多回,她喜欢摸他滑顺的头发。可惜她不会绾发,如若不然,她也想给他梳一回,就像幼时她给威武大将军梳毛一样。她的那只狗被她养的一身好皮毛,摸起来趁手,油光水亮。
蓦地,她感觉唇峰被他用手指捻了捻,“朝朝,喜欢被哥哥舔吗?”
兰姝点点头,“喜欢,朝朝喜欢。”
她虽不知道这是哪儿,但房里唯她二人,不同于在马车,不同于白日里在宫女眼皮子底下行事,她可以肆意地将她的喜欢,将她那藏不住的畅意告诉他。
明棣心想,她的确是喜欢的,若不喜欢,又何必紧紧抱着他,还被他吃了那么多玉津。
只是她不乖,竟又与那奸夫勾搭在一起。他一想到若是旁人将她绽放的模样瞧了去,他就控制不住心中的怒意。
“朝朝,吃下去。”
他双眼一热,目睹那颗水灵的葡萄被一点点挤入唇缝。
“夫君,好凉……”兰姝被他吻得七荤八素,他的灵根火热,女郎身子畅快淋漓。可他却突然停了动作,下了榻不管她,回来之后不由分说地将一颗圆润的珠子塞入她的唇口。
“夫君,朝朝不吃。”她昏时被喂过好几样,她不饿。
“不怕,只是一颗葡萄,朝朝不是很喜欢吃葡萄吗?”
男子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,兰姝却觉得恐怖如斯。她是喜欢吃葡萄,可……
“既然朝朝不爱吃,那哥哥替朝朝吃一吃。”
他特地挑了一枚新鲜的,上面还泛着水汽,翠绿的果肉,裹满晶莹剔透的水,没入小娘子的口腔。
明棣倒不爱吃些甜滋滋的水果,但经小娘子一泡,他反而生出几分势在必行的目光。
小娘子一听这话,她有些眩晕。而男子不断用舌尖捻着戏弄她口腔那颗葡萄,他的动作谈不上温柔,反而有些粗鲁,时不时用牙咬扯,亦或是勾弄。
被他作弄的小娘子感触颇深,她此刻才明白,他分明不是想吃那葡萄,而是要折磨她如樱的唇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