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在太好看了。
说不上哪里好看,兴许款式乃时下最新的样儿,料也是顶好的料子,就连暗色的纹路也精巧入微,低调却时髦,虽无张扬之色,却透着一股雅致贵气。
纵是洛千俞这个穿书过来的现代人,都忍不住看了好几眼。
于是,小侯爷在殿试这日,把这靴子穿上了。
就连昭念这个惯爱念人的,将考篮递到马车上,都忍不住夸:“小侯爷这鞋,当真漂亮。”
“不对。”小侯爷纠正,道:“真帅。”
昭念虽不明其意,但点头:“真帅,少爷。”
恰在此时,身旁的闻钰却忽然俯身,指尖挪动,触碰到他的脚踝处,忽然问他,“小侯爷穿这靴可还合脚?”
合不合脚?
这可是古代版潮牌啊,不合脚也得合脚,小侯爷穿书前就喜欢收藏球鞋,到了古代,这个爱好也就被迫断了。嘴上不说,心里是喜欢的,甚至至今还不敢相信是他爹所赠。
正怔忪间,闻钰已将他的小腿轻搁在膝头,褪去了靴履,那人指腹滑过少年跟腕,又问:“此处可曾作疼?”
小侯爷注意力没在这儿,不怎么理他,只含糊应道,“唔…不。”
……
昭念微不可察地皱了下眉。
怎么感觉,他这个陪伴了小侯爷三年的侍读……有些多余?
不对,两人的关系何时变好了?
闻侍卫先前不是讨厌这份差事吗?既是被迫,又怎会上心?现在竟当着他的面,解了少爷的鞋履,脱掉少爷的靴子,做起来甚至相当自然应手……莫非是做戏?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