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他怕你跑了,”戚守毫不留情地戳穿他,“他想当甩手掌柜很久了。”
三个人闲谈的功夫,菜也一道接一道的上齐了,一桌子菜腾腾冒着热气,鲜香扑鼻的摆了整整一桌。
林含章给兔子喂了颗摆盘的西兰花,让它坐在面前举着两只前爪抱着啃。
孔渐舒十分自来熟,一点也不带商量的,先给林含章和戚守一人发了一只脆皮鸽,其他全揽到自己面前,戚守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。
就和举行某种餐前仪式一样,他放下烟枪,擦干净手,郑重拿一条宽大的绿色发带将头发收拢起来。
林含章头一次见人吃饭有这架势,优雅,真是优雅,几乎目不转睛盯着。
“你吃你的,”戚守咬着半只鸽胸提醒他,“别管他。慢了就吃不上了。”
“哦哦,”林含章回头,专注拆手里的鸽腿,轻轻一扯,就看到那色泽红亮的鸽子腿“咔滋”裂开,原本被锁住的肉汁淌下来,滴到他的手上。
真是汁水淋漓,香气馥郁。一口下去,满是皮酥肉嫩。
难怪孔雀这么爱吃,林含章想:这鸽子外皮就跟裹了层薄脆琉璃似的,亮晶晶的发光,而且酥脆到一戳就破,里面的肉却嫩而不柴,用的估摸是十几二十天的妙龄乳鸽,骨酥肉滑,像是用卤料浸透了,肌理都腌入了味,一口下去,满嘴都是浓郁醇厚的肉香,蘸点淮盐,滋味就更加丰盈,咸鲜无比。
林含章啃的相当满足,脆皮鸽骨香入髓,他连骨头缝都嗦干净了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