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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6章(1 / 2)

“这么想想,总感觉价值不太对等,他应该有在体谅我的贫穷?”

“话说回来,我用魔法培育出来的那片向日葵,是一年生的,也不知道巴尔德有没有定期收种子,一年年重种……我记得他当时说,要等我完成使命、重新去找他时,把亲手种的花田再送回给我。”

“以巴尔德当初照顾小圣树的水平,总感觉有点悬……但万一呢?我是觉得可以期待一下。”

汲光轻快的说着,眼底一片透亮。

当年满心都只有自己使命,满眼都只看见这个世界惨状的汲光,的确从未想过和谁相恋这种事。

喀迈拉看着絮絮叨叨,满脸怀念的汲光,忽然松了口气,有点庆幸。

“喀迈拉。”汲光问:“你说,我们要送什么伴手礼给巴尔德他们比较好呢?或者说,我们有什么东西是能作为礼物送出去的?”

喀迈拉喜欢“我们”这个前缀。

他想了想,说:“只要你人到了,他们应该就很高兴了。”

“说是这么说啦……”汲光苦恼道:“但真的要空着手去见朋友吗?要不直接问他想要什么吧,我觉得这个可以,以巴尔德的性格,可不会和我客气。”

“如果是不合理的请求。”喀迈拉小声强调,“你不能答应。”

“谁?巴尔德?”

汲光愣了愣,笑了起来,然后摇摇头,笃定道:

“他可不是那样的人啊。”

精灵与妖精的森林,已经近在咫尺。

在即将进入森林时,汲光拍拍喀迈拉的肩,想让他把自己放下来。

喀迈拉磨磨蹭蹭,不太愿意。

直到汲光掐住了他的耳朵,他才闷声说好,打算把人放下。

只是还没这么干,喀迈拉就一顿,眯起眼。

他再度收紧了手臂,将汲光稳稳托住,并警觉地抬眸,直直看向了林间。

哒哒哒……

伴随着规律的蹄声,与枯叶被踏飞的脆响。

一道身影骑着威风凛凛的角鹿,从森林中央一路狂奔而来。

来人一身精美却不失干练华服,头上带着秘银与圣树枝叶的王冠,一头漂亮的金发在耳边编了一小条辫子,宝石般的绿眼睛带着生机勃勃的朝气。

还有一张汲光熟悉的、百年间都不曾改变的面貌。

“巴尔德!”汲光脱口而出,脸上浮现出了惊喜。

骑着巨大的鹿赶来的巴尔德也随之露出笑容,可那笑容在看见汲光的时候,却微妙的顿了顿。

被子民爱戴的精灵王,和肤色青白的喀迈拉对视了一瞬。

——虽然如今的喀迈拉是人形,但百年以前,巴尔德也在满月日见过他人形的模样。

因此,哪怕不明白喀迈拉怎么会在大白天也保持人形,巴尔德也不会认错人。

……哎呀。

巴尔德看着前方的两人,握住缰绳的手缓缓收紧。

他想:我可真是倒霉。

上一代的巴塞洛缪王,根本没有庇佑我嘛。

亏我每个月都去给你还有艾莉维拉老师扫墓。

难言的失落,在心底涌出。

虽然如此,巴尔德还是很快藏起了心底的情绪,露出一贯的开朗神情。

他在汲光跟前停下,并利落的翻身下来。

然后眉眼弯弯看着汲光,拉长嗓音说:

“好——久——不——见,小奇迹!还有喀迈拉。”

汲光也高兴回应着:“好久不……见。”

然后声音中途卡顿,并越来越小。

当巴尔德从鹿背身上下来后,被与老朋友重逢的喜悦冲昏头脑的汲光,后知后觉发现自己在视野高度上的问题。

我怎么那么高?都能看见巴尔德头顶了。

噢。

我还被喀迈拉抱着呢。

反应过来的刹那,羞耻心砰得一声爆炸。

作为内敛的东方人,并没有在别人面前秀恩爱习惯的他赶忙动了动身体,从喀迈拉手臂上跳下来。

然后低咳一声,耳根通红的转移话题:

“不好意思……话说回来,巴尔德,你怎么会在这?你这是要出门吗?”

“当然不是。”巴尔德看着汲光发红的耳根,没问汲光和喀迈拉的事,只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现地回答:“我专门来接你的。”

汲光有点纳闷,“你怎么知道我到了?这个时间差也把握得太好了……啊!”

说着一顿,汲光恍然,“我明白了,是小圣树?”

“是啊。”巴尔德声音轻快,脸上也还是带着笑:“小圣树在好早之前,就知道你来了。”

“怪不得……谢谢你来接我,我听说你成为精灵王了?”

“毕竟上一代只剩我一个老家伙了嘛,哪怕水平再差,也只能被赶鸭子上架了。”

“我倒是觉得,你会成为很好的王。”

“关于这个的话……虽然还有很多不足,但总体而言,我应该还算干得不错?”巴尔德并不谦虚地说道:“从我勉勉强强被后辈们爱戴着的状况来看。”

汲光不由失笑。

新生的神祇与二代精灵王一问一答聊得欢快。

没有架子,也没有生疏。

其语气中的熟稔自在,就好像他们不是时隔一百年后的再见面。

——某种意义上,也的确差不多。

毕竟汲光被模糊了百年间的记忆。

而对于本就长寿的精灵来说,一百年的时间,也的确不算漫长。

更何况,精灵作为长寿种,天生就不擅长遗忘。

……也正因为不擅长遗忘,所以哪怕时隔一百年,精灵也依旧能保留住最初被惊艳时产生的心跳。

第217章

精灵与妖精的森林里,修了一条明显的大道。

道路很宽敞,哪怕是长了一对巨大长角的雄鹿,也能自由的行走奔跑。

巴尔德牵着角鹿的缰绳,同汲光他们一块步行。汲光的视线频频投向那头雄鹿,似乎很感兴趣。

毕竟精灵王与雄鹿的组合,实在是太经典了。

“好长的角啊,看起来真威风,这就是你以前和我提过的……白尾鹿?”

汲光看着巨大的雄鹿那小巧可爱的雪白尾巴,很想摸摸,但又担心鹿会生气,所以只是歪头看着,并询问道:

“在森林里不会很碍事吗?”

巴尔德:“不会,白尾鹿的鹿角主要是往后内收的,我们这片森林的树木间距不算窄,一般来说并不会太受影响——但也不是没有例外。”

汲光:“比如说这只鹿?”

巴尔德点头,顺手拍了拍自己的坐骑,并无奈道:

“比如说我这只,就非常麻烦——它叫斯忒里,我们自外引进的白尾鹿幼崽里,只有它的鹿角长得最夸张,需要别人特殊照顾。正常的雄性白尾鹿,鹿角只有它一半长,”

长着一对长角,披着一套精致鞍具,身形矫健宛如一匹战马般的鹿,闻言发出了不满的低沉呦声。

它甚至低头,顶了顶自己主人的后背。

“别戳啦,斯忒里,我没嫌弃你。”

巴尔德被撞得一个踉跄,也不恼,他熟练哄着自己的搭档:

“你只是在森林行动不太方便,但换做在战场,你的角就能派上大用场了,你很适合成为一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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