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笙见一切已经安排得差不多,转身走下楼。
而此时,蚱蜢强又带人回到狗肉馆,与陈一元喝得热火朝天。
“阿强,外面什么情况?”
陈一元虽然胡作非为,却不代表不谨慎。
昨晚之所以临走前还放火箭筒,说穿了就是个利益相关者。
换个时髦点的词来说,就是军火商代言。
这样既震慑住警方,又能一举打开知名度与渠道,他的团队还能获得一大笔钱,何乐而不为。
“有个屁情况,死差佬灰溜溜滚了。”
蚱蜢强喝了几杯马尿,打了个饱噎轻蔑道:
“我就说在这一亩三分地,谁来了都不好使!”
陈一元想起什么,道:
“听说九龙湾那边地盘是洪兴的,昨晚闹得这么大,那位话事人会不会追究?”
当时抢金铺时,那负责人还说了一句:
‘这里是东莞哥看的场子,我们交了保安费……’
可惜对方还没说完,就被他的手下一脚踹飞。
如今想起来,陈一元隐隐有些不安。
他虽然刚从金三角那边回来带货,但多少听说过洪兴某位话事人的名声。
这要是得罪了地头蛇,只怕以后日子都不好过。
“洪兴?”
蚱蜢强酒气上头,语带不屑道:
“在外面它的确好使,但这里是城寨,龙堂说了算!洪兴区区一条豢养鹰犬,怕毛线啊。”
他背后有龙堂七大常务理事撑腰,一向嚣张跋扈惯了。
说句不好听的,洪兴也得听他背后的人指使,不过是一条上得台面的豿而已。
咔喀!
只是他话音未完,一道咔嚓碎响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