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雇佣一名师爷倒欠十两。
难怪秦念说明朝的贪官需要一次买国债抵罪的机会。
【秦念:国债免罪的机会有且只有这一次,可免今日之前所有罪行,唯有宗室不赦。对于豪富,只需购买国债,日后若是被查出不法,购买国债的部分既往不咎。对于官员,主动上报的罪行方可免罪——就算是十恶不赦之罪,也可免罪。】
大明三朝的贪官都在此刻色变。
不管是想要重新做人的官员,还是已经泥足深陷不想自拔的贪官,都看出这句话的用心险恶。
上报罪行,就必然会供出同党。
任何贪官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人供出来——这是人人自危!
人人自危,就有可能人人缄默。
偏偏却还有一条生路:
主动上报罪行则既往不咎,只没收本金,十年后可以获得同等金额的“正当所得”。
………
贪官的罪行大概率不只是贪污。
为了让他们安心把钱拿出来买国债,秦念必须强调十恶不赦的罪行也可以免罪。
但她只是说既往不咎,又不是每人发一面丹书铁券,就算是发了——
众所周知,在洪武朝,持有丹书铁券的功臣死亡率更高。
秦念相信扮演朱元璋的同事知道该怎么改剧本。
第124章
【朱元璋:……如秦皇所愿。】
各朝皇帝都为这国债治贪之法所惊艳。
但他们不会采纳此法。
正如秦念所言“别的朝代发行国债绝对不能这么干”。
明朝皇帝必须如此, 是因为被迫贪污的官员太多,且急需五百万两国债应对停发大明宝钞后的钱荒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