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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4章(2 / 2)

,雇佣一名师爷倒欠十两。

难怪秦念说明朝的贪官需要一次买国债抵罪的机会。

【秦念:国债免罪的机会有且只有这一次,可免今日之前所有罪行,唯有宗室不赦。对于豪富,只需购买国债,日后若是被查出不法,购买国债的部分既往不咎。对于官员,主动上报的罪行方可免罪——就算是十恶不赦之罪,也可免罪。】

大明三朝的贪官都在此刻色变。

不管是想要重新做人的官员,还是已经泥足深陷不想自拔的贪官,都看出这句话的用心险恶。

上报罪行,就必然会供出同党。

任何贪官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人供出来——这是人人自危!

人人自危,就有可能人人缄默。

偏偏却还有一条生路:

主动上报罪行则既往不咎,只没收本金,十年后可以获得同等金额的“正当所得”。

………

贪官的罪行大概率不只是贪污。

为了让他们安心把钱拿出来买国债,秦念必须强调十恶不赦的罪行也可以免罪。

但她只是说既往不咎,又不是每人发一面丹书铁券,就算是发了——

众所周知,在洪武朝,持有丹书铁券的功臣死亡率更高。

秦念相信扮演朱元璋的同事知道该怎么改剧本。

第124章

【朱元璋:……如秦皇所愿。】

各朝皇帝都为这国债治贪之法所惊艳。

但他们不会采纳此法。

正如秦念所言“别的朝代发行国债绝对不能这么干”。

明朝皇帝必须如此, 是因为被迫贪污的官员太多,且急需五百万两国债应对停发大明宝钞后的钱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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