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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“既往不咎”不同!
【朱元璋:购买国债就能脱罪?】
与经济相关的对策,朱元璋不懂,只能全部遵循秦念的意见。
但涉及贪腐,朱元璋完全不明白秦念怎么会为了五百万两白银对罪人既往不咎。
那他被迫杀子又是为何?
难道两个藩王购买的国债不足以买他们的命吗?
【秦念:别的朝代发行国债绝对不能这么干,但你朝不同,许多贪官是不得不贪,必须给一次买国债抵罪的机会——宗室例外,他们买国债也不能抵罪,因为没人能逼他们犯罪。】
许多明朝官员在此刻身体抑制不住地颤抖。
买国债抵罪的机会……
这分明是重新做人的机会。
【朱元璋:什么叫不得不贪?】
看到宗室不能抵罪,朱元璋就更不愿意让贪官抵罪。
更别说十年后还要兑现国债收益,这就等同于赃款变成“正当所得”!
【秦念:一个正七品的县令年禄九十石米。】
【朱元璋:已足够养廉用度。】
《名臣经济录》中记载:
“国初定制,百官俸给皆支本色米石,如知县月支米七石,岁支米八十四石,足勾养廉用度。”
在涨薪之前,知县年薪八十四石就足够“养廉用度”,到洪武二十五年,朱元璋还给涨薪六石。
九十石约64吨,大概能让一家五口吃六七年。
也就是说,明朝的俸禄理论上还真够用。
但秦念知道那只是理论。
汉朝的中县县令秩六百石,发工资是钱粮并行,到手后折换成粮约16吨,是明朝的25倍。

